收文办理程序
收文办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1. 签收 :
收到公文后,首先要进行签收,确认公文的来源和数量,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盖章,注明签收时间。
2. 启封 :
签收后,公文需要启封,一般情况下由办文人员统一启封,特殊情况下需要领导亲自启封。
3. 登记 :
对收到的公文进行详细登记,包括公文的标题、密级、发文字号、发文机关、成文日期、主送机关、份数、收文日期及办理情况等信息。
4. 拟办 :
秘书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文进行阅读分析,提出初步的办理意见,并提供相关背景材料,供领导参考和决策。
5. 请办 :
办公厅(室)根据授权或相关规定,将需要办理的公文转请主管领导指示或主管部门研办,并指明主办部门(如有需要)。
6. 批办 :
领导对公文进行批阅,确定承办部门和办理要求,如需要办理的文件要明确包办单位、包办要求和时限,阅知件要提出阅知范围,传达件要提出传达范围和时间等。
7. 分发 :
根据批办意见,将文件分送相关部门或人员办理,确保文件得到及时处理。
8. 承办 :
相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批办要求,具体办理公文,并按时完成。
9. 传阅 :
需要传阅的文件按照批阅建议进行传阅,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。
10. 催办 :
对承办情况进行跟踪和催促,确保公文能够按时完成。
11. 处置办毕公文 :
文件办理完毕后,进行归档或销毁,并进行相应的记录。
这些步骤共同构成了收文办理的基本流程,确保公文能够得到规范、高效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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